仪式:一种社会情感与价值观学习维度
集体是道德和价值观学习的工具,是个体价值观学习和良好道德品质形成的最重要源泉。仪式作为一种源自人类古老生活的活动形式,具有群体性特点。学校教育中有不少仪式,承载着重要的价值观教育功能。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北街小学以“情趣教育”为特色,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丰富与提升儿童情趣,创造师生幸福生活。其百年校庆活动以及“百年北小百年梦想”主题的校庆晚会,充分体现并展示了仪式中所蕴含和承载的情感与价值观教育意义。
价值观学习是个体的,也是集体的
无论是个体对于外部既定价值观念的学习,还是由他自己在生活中创造和逐渐形成的价值观念,价值观的习得和内化都是由人参与的过程。价值观的习得和内化过程在根本上依赖于人的需要,经过并表现为人的感受和情绪情感状态。
没有个体的深刻体会与建立在情绪情感激发基础上的情理交融和渗透的学习,只是一种肤浅的符号和记忆学习,价值观念中所包含的道理、蕴含的情感都很难甚至无法引起个体的共鸣和精神层面上的震颤,从而深入到人的内心。这样的过程不是价值观的学习,充其量只能是价值符号和价值概念、价值原则的记忆、强化、输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价值观的学习过程是高度个体化的、需要注重个体感受的内在的、个人性的学习。
然而,正如教育中关怀伦理的代表人物诺丁斯所言,人际关系的学习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最困难的事情之一,每个人不仅需要了解作为个体的自我,处置好与自我的关系,而且还应当更好地理解我们所处的组织或者团体。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关系”之中,学习价值观除了处理和安顿好自己的生活和内心之外,还在于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社会和环境的关系。个体的价值观学习过程是在整个环境和他人的关系与互动之中展开的。
价值观学习既是个体的,也是群体的,而且,群体本身对于价值观形成过程和价值观学习的效率等,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不止一次地论述过集体在儿童道德品质成长中的作用,他说,为什么儿童在一个集体里很重视同伴对他的信任感和他自己在其中对于他人的责任感,而在另一个集体中则不管别人对他有什么看法或者说些什么,都满不在乎甚至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在一个好的集体中,即使是最不守纪律和懒散的孩子,也会像换了一个人一样,逐渐成为学习认真且正直的人。集体是道德和价值观学习的工具,而集体本身的道德品质和集体中所具有的价值观念、道德氛围等,都是个体价值观学习和良好道德品质形成的最重要源泉。
仪式,是一种源自人类古老生活的重要的人类活动形式。在著名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的经典定义中,特别强调仪式的“规范”和“信仰”成分,认为仪式是特定场合规范好了的正式行为,它虽然没有放弃技术手段,但是对神秘或者非经验存在以及力量的信仰是第一位的特征。作为一种“社会戏剧”,仪式是群体性的,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具有不同个性差异的人所组成的,每一个人都具有不同的性格、需要、兴趣、审美和年龄特征。仪式的作用在于稳定群体,消除其内部的压力和紧张,但是它不否认群体内部的差异以及由这些差异带来的紧张甚至是冲突的关系与矛盾。
正是具有个性差异的个体,组成了群体或集体。集体由有人性、有个性的人组成。关心人的个性和人性,是集体的重要作用和功能。尤其是学校中形成的集体,更是要以关心人,对人负责为使命和目的。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没有人所需要的感情,没有对人的热忱,是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教育人的集体的。关心集体的教育力量,就是关心其中每一个精神丰富、思想多元和个性不同的人,它意味着正视每一个人的特点、差异和不同,多思考每一个学生能为集体做些什么,而不是仅仅把眼光放在那些只是学习好的学生身上。
以上所有的方面,恰恰是可以在仪式中得到彰显的。在校庆晚会的舞台上,没有孩子因为学业成绩的不理想而愁眉苦脸,也没有教师因为教学任务的繁重而疲惫不堪,更没有校长因为权威而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在这场仪式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分担着不同的责任,他们展示自己,并且在其中被同伴所感染和教育。尽管他们有个性上的不同和差异,但他们又被同一个场景所影响、同一种精神所凝聚、同一个目标所牵引,具有丰富而不同个性的学生、教师在一场仪式中获得心理和精神上的“共识”,又可以有不一样的感受、体会。
仪式所具有的这种放大、渲染以及跨时空的精神贯通和共时空的情感震颤,充分地发挥了集体活动的情感教育功能,是一般的个体体会和单纯的个人心理体验所不能达到和难以实现的。而且,作为学校中一种集体育人的形式,孩子们和教师是仪式中的当事人和参与者,无论在前期准备还是仪式过程等环节,都有感同身受的体会。他们在仪式中获得共在感,体会责任、荣誉和担当,于共在之中获得自我心灵的丰富和精神的陶冶,这是仪式作为一种重要的集体教育形式,在个体品德成长和价值观学习中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
在仪式中形成道德信念,深化情感体验
具体而言,一方面,学生在童年时期所获得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认知,要在反复的实践中上升为一种道德上的信念,即他们在心底真正地接纳和认同在情感和人格上所受到的感染和熏陶。另一方面,这种信念的基础是在童年时期就奠定的,如果孩子们看到的、听到的以及行动中进行的一切事情都具有真切、善良、美好的含义,那么他们也就自然在心里埋下求真、向善和求美的种子,他们向往一切具有善意和美的人与事,而排斥与此相反的那些人与事,也就自然地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在这些方面,仪式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邑县北街小学的校庆晚会是孩子们在课余时间经过两个月的准备与排练而成的,在整个晚会过程中,孩子们亲身参与演出,感受学校的深厚历史和文化底蕴,感受节目形式上的艺术美和歌曲、舞蹈、情景中蕴含的家国情怀、文化韵味和对现代科技进步的惊奇幻想等。这些对于历史的厚重感,在民族危机、动荡、困难年代儿童的所思、所想、所做,都具有真切和鲜活的再现,是一种震撼心灵的价值观学习和情感教育形式,这种形式激发了包括教师在内的自豪感,熏陶了他们道德上的崇高、责任与正义。
作为一种深刻的体验,道德信念不会自动产生,它要借助情感并最终上升为更高一级的情感。反复的、经由实践而体验和生发出来的快乐、高尚的情感基调和倾向,能使身处其中的人感到激动、振奋。不仅如此,在行动和实践过程中,由于行动者——价值观学习的主体有了他人作为参照系,有了在集体中产生的愉快、荣誉和责任的情感作为支撑,他们往往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克服个人心理和行动中产生的一系列困难和不利因素,从而克服困难、为集体争光,并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自我价值和意义被确证。这是个体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和诚实劳动等价值观念和道德习惯养成的重要机会和实践形式。
孩子们在节目准备中克服困难,在节目表演中感受振奋;教师和职员在整个过程中尽管疲惫、劳累,但是从不叫苦喊累;毕业多年的校友的感言、赞助……因为关乎自己,却无关物质、功利,是力量与精神的表达、共鸣和需求,所以众人共同促成了这场盛大仪式的精彩,而仪式本身蕴含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又激荡了每一个个体,成为一种重要的价值观学习和精神洗礼。
(作者王平,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青少年价值观学习的情感基础研究”[CEA1602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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